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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明细(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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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1、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其他城乡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

2、【法律分析】: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3、普通门诊:2023年参保居民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60%(一个待遇享受期内普通门诊累计报销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400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如下:参加人员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即有效医药费用)。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有门诊医疗费用报销、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慢性病医疗费用报销、大病保险金报销。

医保报销有“某点三目录”限制,只有规定范围内的才能报销。 某些积分,即定点医院、定点零售药店就医会报销,私人诊所、境外就医等社保不支持报销。 三。目录,即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的报销范围。

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可享受住院费用报销和统筹病种门诊费用报销待遇。由于缴费费率较低,因此待遇也相对低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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