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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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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哪里

合肥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是什么? 合肥市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可乘坐129路、166路公交车到“市政务办公区”下)。

合肥社保局现在的名称是: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合肥市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火车站到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约16公里,没有直达公交车。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局)电话:0551-12333,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合肥市行政服务单位,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

根据查询本地宝显示,人社局属于国家职能部门,周一至周五上班,早上8点30到12点,下午2点到6点。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主管部门等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主管部门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合肥蜀山区劳动局在哪

1、A:合肥市蜀山区劳动保障局 地址:望江路279号合肥市蜀山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 公交线路:做136路公交到信旺华府骏苑下车。

2、合肥市工伤鉴定都在合肥市劳动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区分哪一个区。地址:合肥市庐江路与金寨路交口东北角。需要材料:工行认定书、病例、出院小结、X光片、CT报告单等。

3、为配合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集中办理参保,从2009年8月1日起,我局将劳动合同备案时间调整为每月1-5号,15-23号,逾期不予办理。敬请各单位予以配合和谅解。

4、政务环路。根据查询百度地图显示,合肥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位于合肥市蜀山区政务环路88号。

5、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投诉电话: 0551-63536315 2009年11月2日,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组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合肥社保局在什么地方?从火车站坐几路公交能到?

地址:合肥市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 火车站 到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约16公里,没有直达公交车。

地址:合肥市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从合肥南站比从合肥火车站出发去到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方便很多,有直达的公交车,从合肥火车站出发要转车,若是不转公交车,需要步行比较远。

乘坐8159路均可到达,你也可以从汽车站那边坐138路公交到义乌小商品城,然后打的过去,打的6元。

乘坐502路公交车到 彩虹站 站下步行580米。

合肥社保局电话是多少

合肥社保局电话号码:0551-12333。合肥社保局全称“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9年11月2日,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组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12333。人工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自助语音服务:7×24小时。单位地址:合肥市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可乘坐129路、166路公交车到“市政务办公区”下)。

-12333。人工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自助语音服务:7×24小时。单位地址:合肥市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可乘坐129路、166路公交车到“市政务办公区”下)。0551-12333。

法律主观:参保人选择电话查询,可直接拨打社保咨询服务电话12333查询; 参保人可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社保卡至当地社保局办公大厅窗口查询; 网上查询,登陆当地社保局网站进行查询。

合肥劳动法咨询电话

法律主观: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能够拨打12021投诉有关劳动纷争的事项,12021是全国统一的劳动行政部门询问投诉电话,大多数地区是二十四小时人工服务。如需区县劳动行政部门电话,需要拨打一一四进一步询问。

是可以咨询劳动法的。12333属于一个全国性质的公益性劳动保障电话,它可以提供劳动法方面的相关政策信息,包括社会保险、劳动就业、工资待遇、职业培训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劳动局电话号码是12333,现已改名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劳动局电话是0551-62677540。如果遇到了不满意的事情,那么就可以进行投诉,而劳动局就能够处理这些案件。但一定要收集好相关的证据。 关于合肥市劳动局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建为2009年11月份。

“12333”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全国公益服务电话,主要为社会公众提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领域的业务咨询、政策解读、信息查询、在线受理和投诉举报等服务。如果您有以上需求,请拨打当地12333进行咨询。

法律分析:劳动法免费电话是12333,这是全国劳动保障的公益电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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