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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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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三孩生育政策

该政策的领取条件如下: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这样做的话,也可以让生育的女性得到一定的补贴。而且在怀孕期间,也可以让她们得到系统性的指导,在这个过程当中也可以保障孩子的健康。所以说各个地方都变得比较用心,因为大家也想用这样的方式让三孩政策变得更加完善。

河北三胎补助政策2023年:取消社会抚养费:即取消对三个以上子女的罚款。如果没有条件,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孩子都没有罚款。

正常产假:98天(符合规定可延长60天),最高:158天。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无论一孩、二孩还是政策内多孩都享受延长产假60天,并给予配偶15天陪产假;延长婚假、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

保定 河北保定为支持三孩生育政策落地实施从8月15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放三孩生育登记,同时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

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

月23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优化生育政策、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等内容作出规定。

根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双方无子女的公民结婚后,可以自愿安排生育第一个子女。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稳定低生育水平,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十五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延长产假六十天,并给予配偶护理假十五天。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河北省计划生育新政策(2021)

河北省三胎最新政策,自2021年11月23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按本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倍的金额征收。

对计划生育受术者,依据法律规定规定给予节育假;接受绝育手术确需其配偶护理的,其配偶享受7-10天的护理假等等。

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脱钩了。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主要目的是有计划地控制人口,截止到2023年1月18日,河北的全面脱钩了,顺应了新时代人口发展战略要求。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3

1、《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九十八天外,可延长产假六十天,并给予配偶护理假十五天。延长婚、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

2、河北省产假新规定2022年是什么 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再延长产假60天。

3、法律主观:《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夫妻一方属城镇居民,另一方属农村居民的,适用本条例关于城镇居民的生育规定。 由城镇居民转为农村居民的夫妻,适用本条例关于城镇居民的生育规定。

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稳定低生育水平,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的介绍

1、《实施细则》分总则、生育调节、奖励与社会保障、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法律责任、附则6章42条,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1995年9月16日公布的《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予以废止。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国家保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督促公民自觉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4、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必须实事求是,如实上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统计数据。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并负责贯彻实施。

5、第一条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为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使人口发展同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6、免费发放。第四十一条 《第二个子女生育证》由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第四十二条 本细则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1995年9月16日公布的《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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