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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印发《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劳社老〔2006〕14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缴纳比例是:职工所在企业缴纳20%,职工个人承担8%。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及丧葬补助费等。
同时,进一步完善鼓励职工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相应调整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1、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国务院决定,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2、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在《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印发之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3、各地主要的缴费方式有通过银行代扣缴费、到银行直接缴费、村协办员代收保费等。如果是间接收费或代收费的,一定要索要社保费专用收据。
4、国务院颁布了国发(2014)8号文档,即《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宣布将以前乡村的新式农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合拼创建居民养老保险。
5、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无论是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还是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将个人账户存储额(含政府、集体补助部分)全部转移,合并累计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
6、适应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于2009年、2011年先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并在此基础上全面推开,2014年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至今,我国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已全面建立。
职工养老保险包括哪些内容
1、法律分析: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含以下这些内容:单位缴费。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当中。个人缴费。(1)缴费基数与比例。
2、法律分析:缴纳职工社保养老保险分,单位缴纳部分的统筹账户和个人部分养老账户。职工缴费金额等于缴费基数乘以8%,企业缴费金额等于职工缴费基数乘以16%。
3、第一层次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层次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第三层次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第四层次是商业养老保险。在这种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中,基本养老保险可称为第一层次,也是最高层次。